善用「科技券」提昇業務競爭力
TVP (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)
1 September, 2020 by
善用「科技券」提昇業務競爭力
Laps Solutions Limited

善用「科技券」提昇業務競爭力

創新科技署於2016年底推出科技券計劃 (TVP),資助非上市的本地企業/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及方案,以提高其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。由2020年4月1日起,政府進一步優化計劃,透過提升資助比例加強對企業作出的支援。其獲批項目資助上限由港幣40萬元提升至港幣60萬元,而獲批數目上限亦由4項增加至6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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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科技券」簡介

申請資格

i) 按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;或
ii) 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;或
iii) 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;


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,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;


計劃適用於所有規模的企業(上市企業、政府資助機構或其附屬公司構除外)

科技券計劃會以 3:1 的配對模式,向每間合資格企業最多可獲批6個項目最高 60 萬港元資助。企業須先投入不少於核准項目總成本四分之一的資金,與政府簽訂資助協議後,政府會向申請企業發放核准資助25%的首期撥款。待項目審批完成後,政府會向申請企業發放核准資助。

每個項目一般應在12個月內完成。

  • 科技顧問服務

  • 購買、租用或訂購訂製或現成的設備/硬件、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
    包括訂購形式的科技服務或方案,例如雲端服務

  • 項目審計,上限為3,000 港元

  • 商業登記證副本、商業登記署表格1(a)或公司註冊處 (表格NAR1) 副本

  • 實質業務運作證明文件

  •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副本

  • 誠信及不合謀報價/投標確認書

  • 報價單副本

  1. 向供應商索取報價

  2. 提交申請文件

  3. 申請獲接納確認

  4. 12個月完成項目

  5. 發放資助

以上資料只作參考,一切更新訊息以官方公布為準。 創新科技署官方網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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